培训小结
2019年4月8日至13日,本人根据审计处2019年度培训计划,参加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务与案例培训班”。此次培训系统教授了《工程造价管理与审价案例分析》、《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及《建设项目管理审计》等课程,其中不仅包含政策法规的解读和理论知识的指导,还加入了丰富的实际案例及分析。经过课后与专家们充分的交流和讨论,我在工作中积累的一些疑惑得以豁然开朗,针对实务中的难点也学习到了更多样化的解决方案,本次培训学习收获颇丰。对于这次培训学习,我的个人总结与体会如下:
作为内审人员,把握好跟踪审计与项目管理非常重要。该类人员应该超脱于建设项目实施之外,真正实现审计的独立性原则。
一方面,内审人员需要规范、管理、监督好造价咨询机构的行为,督促其及时出具咨询意见。造价咨询机构是真正独立的工程造价监督者,它的职责应是:参与工程造价形成中每一个环节的相关主要活动,同时了解工程造价形成的来龙去脉。如果发现其中的不规范、不合理、不合法行为,需要向相关单位包括委托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设配合单位等揭露指出,并尽量及时地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此促进相关单位调整改善,加强管理和减少投资浪费,实现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另一方面,内审人员需要分清审核与项目管理的权责,否则不仅难以达到跟踪审计的目的,还会造成工程管理的混乱。虽然跟踪审计需要完成大量的审查核工作,比如:审查核概算、经济合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材料与设备价款、施工单位月报、建设程序、建设手续等,但这些工作都不能代替建设单位和其它被审核单位自身的职责。因此,建设单位仍然要完成上述管理工作,而且每项工作都要在报送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前详细审查,认真履行并明确签署意见,否则跟踪审核单位有权指出其项目管理行为不到位。这并非是对同一工作的简单重复,而是项目管理者与监督者履行各自的职责——管理者对工程控制有直接指挥权,而监督者只能就发现的问题向管理者提出建议,管理者可以不采纳,因为最终决定权由其掌握。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管理者承担工程建设的相应管理责任,但倘若存在影响工程投资造价的重大问题,在跟踪审计中已指出后,管理者仍然不予采纳,那么作为跟踪审计者就必须向领导进行汇报。
总而言之,保持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中必须重视的原则性问题。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于所审查的工程项目,及时跟踪并掌握建设项目进程,但不参与相关部门的管理活动,做到“到位而不错位”。
董冰
20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