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办: 为配合年度财务结算工作,按往年财政直接支付款项与预算执行项目最后付款截止日期的通知,2017年度需审计的工程项目送审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请尽快将已完成的项目送达审计处,逾期今年不予审计。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审计处 2017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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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办: 为配合年度财务结算工作,按往年财政直接支付款项与预算执行项目最后付款截止日期的通知,2017年度需审计的工程项目送审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请尽快将已完成的项目送达审计处,逾期今年不予审计。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审计处 2017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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