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办等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1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和财务核算工作,确保已完工项目及时结算及学校预算资金有效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21年11月12日前,将工程项目结算资料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审计处。对逾期报送工程结算资料或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计处今年将不予审计,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审计处
2021年10月29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办等有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1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和财务核算工作,确保已完工项目及时结算及学校预算资金有效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21年11月12日前,将工程项目结算资料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审计处。对逾期报送工程结算资料或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计处今年将不予审计,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审计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