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461

短短三天的培训,在鲍会长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详细解读中敲响了钟声。几天的培训,我受益匪浅。来自内审协会、上海教委审计处、兄弟高校审计处领导以及专业领域教授的各位大咖老师们,讲解生动易懂,案例贴近工作。以下是我的一些培训心得体会。

一、审计整改的重要性

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最让审计人员感到挫败感的就是屡审屡犯。长此以往,审计工作就会被轻视,同时也很难树立起审计职业的权威性。究其原因还是审计结果未有效运用。

2019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与2010版规定相比,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将审计结果运用单独成章。

审计监督只是手段,促进被审计单位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是审计的根本目的,审计整改工作就是确保审计监督实效、治理“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重要抓手点。

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九大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部署。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1118587万亿元,增加到202042891万亿元,十年增长了131%;上海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从2011584.43亿元,增加到20201184.40亿元,十年增长了103%。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作好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环节,就显得尤为关键。

二、审计整改“三步曲”

上海市领导也强调:审计工作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纠正问题、改进工作上,要以更大力度抓好审计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教委审计处方涛处长本次的讲课《审计整改——内部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中提到:审计整改“三步曲”为:抓“即知即改”、抓“责任追究”、抓“长效机制建设”。前二步属于治已病,治“标”,最后一步则为治未病,治“本”。

审计项目完成后,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往往会面临如何建立长效的审计整改追踪机制,切实落实整改效果。通过这次的培训,令我在这些问题上豁然开朗。方涛处长的整改“三步曲”很好的解答了工作中的这些难题。“三步曲”中的即知即改包括上缴国库、补扣税款、收回贷款、结转结余、清退等方式;责任追究包括视问题情况通过批评教育等多种方式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建章立制包括加强对问题研究分析、举一反三,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等。

三、审计整改程序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审计整改应该分四个阶段执行。

首先,被审计单位自收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通知的一个月内,应针对审计报告所附“问题清单”,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并填写《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事项清单》后按时报送。

其次,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通知的3个月内,应当对照审计整改工作方案,上报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填写“审计整改结果清单表”,按时报送。审计应关注整改时限、整改证据、整改报告的完整性这些方面。

再次,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审计整改报告集体论证,提出销号初步意见,由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对账销号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予以销号,并放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若审定后未销号的,下发审计整改“回头看”通知,被审计单位继续按程序进行整改,报送整改结果,再次从头开始执行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直至最终对账销号。

最后,落实审计整改督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确定审计整改督查对象和重点督察事项,编制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计划,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组以及内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对领导批示、屡审屡犯、违纪违规问题严重以及审计整改不力、无正当理由不整改的,列为重点督查对象。

本次疫情下的培训收获颇多,带给了我启发、成长和激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将这些知识和理念注入到实务工作中,不断完善自我、不断学习、不断反思。

  

  

胡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