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824
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办:
为配合年度财务结算工作,按往年财政直接支付款项与预算执行项目最后付款截止日期的通知,2018年度需审计的工程项目送审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请尽快将已完成的项目送达审计处,逾期今年不予审计。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审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