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办、后勤服务中心:
为配合年度财务结算工作,按往年财政直接支付款项与预算执行项目最后付款截止日期的通知,2020年度需审计的工程项目送审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请尽快将已完成的项目送达审计处,逾期今年不予审计。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审计处
2020年10月20日
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办、后勤服务中心:
为配合年度财务结算工作,按往年财政直接支付款项与预算执行项目最后付款截止日期的通知,2020年度需审计的工程项目送审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请尽快将已完成的项目送达审计处,逾期今年不予审计。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审计处
2020年10月20日